更新時間:2022-06-08 16:57:42 來源:動力節(jié)點 瀏覽1443次
Java是一種高級、通用、面向?qū)ο蠛桶踩木幊陶Z言,由Sun Microsystems,Inc.的James Gosling于1991年開發(fā)。它的正式名稱為OAK。1995年,Sun Microsystem更名為Java。2009年,Sun Microsystem被甲骨文公司收購。
在本頁中,我們將了解Java對象和類。在面向?qū)ο蟮木幊碳夹g(shù)中,我們使用對象和類來設(shè)計程序。
Java中的對象是物理實體和邏輯實體,而Java中的類只是邏輯實體。
具有狀態(tài)和行為的實體稱為對象,例如椅子、自行車、記號筆、筆、桌子、汽車等。它可以是物理的或邏輯的(有形的和無形的)。無形對象的例子是銀行系統(tǒng)。
例如,Pen是一個對象。它的名字叫雷諾茲;顏色是白色的,稱為它的狀態(tài)。它是用來寫的,所以寫是它的行為。
對象是類的一個實例。類是創(chuàng)建對象的模板或藍(lán)圖。因此,對象是類的實例(結(jié)果)。
類是一組具有共同屬性的對象。它是創(chuàng)建對象的模板或藍(lán)圖。它是一個邏輯實體。不可能是物理的。
聲明類的語法:
類 <class_name>{
場地;
方法;
}
在類內(nèi)部但在方法外部創(chuàng)建的變量稱為實例變量。實例變量在編譯時不獲取內(nèi)存。它在創(chuàng)建對象或?qū)嵗龝r在運行時獲取內(nèi)存。這就是為什么它被稱為實例變量。
在Java中,方法就像一個函數(shù),用于公開對象的行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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